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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铁路技工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

时间:2016-11-08 10:13来源:未知作者:admin点击:
  •      学生的操行是衡量学生品行和德育效果的综合指标,操行评定是学生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。为了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管理,根据《德育大纲》要求,以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为依据,特制定本办法。学生操行评定包括操行成绩评定和操行评语两个部分。

    1 考核内容和评定细则

    学生操行成绩由基础分、加分和扣分三项组成,操行成绩等于三项的代数和。

    1.1 基础分。

    每学期开学每生以60分为基数。基本要求如下:

    1.1.1 政治思想

    1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,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,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课。

    2) 能辨别是非,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上进心强。

    1.1.2 道德品质

    1)遵守社会公德,文明礼貌,行为高尚,语言美,诚实守信。

    2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谦虚谨慎,关心集体,不贪小便宜,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。

    1.1.3 学习态度

    1)热爱专业,目标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好学。

    2)遵守课堂纪律,专心听课,按时完成作业,积极回答课堂提问,上好自习课。

    3)积极思考,善于钻研,锐意创新,爱好广泛,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。

    1.1.4 遵纪守法

    1)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。

    2)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,有正义感。

    3)严于律己,组织观念强,自觉遵守各项考勤,认真上好法律基础知识课。

    1.1.5 生活作风方面

    1)艰苦奋斗,生活勤俭,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,讲卫生、爱劳动;仪表端庄,居室整洁,有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
    2)积极锻炼身体,坚持出操,按时作息,上好体育课,积极参加文娱、体育活动。

    1.2 加分

    1.2.1 政治思想方面

    1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团,学习认真,成绩合格,加3分。

    2)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,加3分;被评为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,加10分;

    3)担任校团委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,加15分;担任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部长、副部长等主要干部,加10分;担任校团委、学生会干事,加5分。

    团总支委员,加8分;担任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加6分。其他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、寝室长、组长、科代表、领操员、考勤员、通讯员加4分。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次每人每次加1分。

    4)校级各类球队、舞蹈队、礼仪队、合唱团等社团组织成员,每人加3分;班级各类球队成员每人加2分。参加不同类别组织的可以累加分数,但参加同类不同级次组织的,按最高一级标准加分,不累加分数。

    5) 参加其它社会工作,视情况加1—5分。

    6) 一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工作,可以累加分数。

    1.2.2 道德品质方面

    1)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,被评为文明学生,加3分;被评为文明标兵,加5分。

    2)拾金不昧,学雷锋做好事、见义勇为,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将打架斗殴、火灾隐患等及时报告学校的:受到学生科表扬,加2分;受学校、街道表扬,加5分,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,加10分。

    1.2.3 学习态度方面

    1. 学习态度端正,认真完成作业,勤于思考,受到科任教师点名表扬,每次加0.5分。

    2)参加校级学科、知识、技能竞赛中获奖,第一、二名(一等奖)加4分,第三、四名(二等奖)加2分,第五六名(三等奖)加1分。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加10分。

    3) 参加省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际文体比赛的每次加5分。如在比赛中获奖,一等奖加5分,二等奖加3分,三等奖加2分。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、文体活动,每次加2分。

    4)积极参加投稿并公开发表文章或有科研新成果,加5分。

    1.2.4 遵纪守法方面

    1.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受到班主任点名表扬,每次加1分;受到学生科通报表扬,每次加2分;受到学校通报表扬,每次加3分。

    2)出勤:一个月内早操、课间操、上课全勤,加5分。

    3)积极参加优秀班级创建活动,获“优秀班级”称号,每人每次加2分;

    1.2.5 生活作风方面

    1. 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,获“文明宿舍”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

    2)积极参加卫生值日,获班级卫生评比优秀奖,每人每次加1分。

    1.3 扣分

    1.3.1 政治思想方面

    1)有反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言行,张贴、投递、散发大小字报、反动传单,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,混淆视听,制造混乱,扣5分。

    2)组织、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的管理秩序,从事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,扣5分。

    3)组织进行非法宗教、迷信活动,组织、成立、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同乡会,从事非法活动,扣5分。

    1.3.2 道德品质方面

    1) 不遵守社会公德,不讲文明礼貌,经常说粗话,受到班主任批评的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2) 不诚实,不守信用,说谎话欺骗老师或同学受到班主任批评的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3) 不尊敬师长,受到老师、领导批评的,每次扣1分。

    4) 以自我为中心,斤斤计较,影响到同学之间团结的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5) 贪小便宜,拾到他人财物不上交或退还失主,据为已有的,每次扣1分。

    6)异性间在校园内有搂搂抱抱、勾肩搭背、接吻等不文明行为的,每次扣5分。发生性行为,除给予处分外,扣30分。

    1.3.3 学习态度方面

    1)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,每次扣0.5分。考试作弊,扣5分。

    2)不遵守课堂纪律,上课走神、睡觉、讲话、看课外书籍、玩手机、听MP3及做其他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,经科任教师点名批评的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3)不积极参加社团组织、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,受班主任点名批评的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1.3.4 遵纪守法方面

    1)考勤:

    a 迟到、早退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b 旷课(包括列入考勤的集体活动)每节扣1分。

    c 早操缺一次作旷课一节,扣1分。

    d 一个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节,扣5分。

    e 不参加集体活动,根据活动时间折算旷课节数扣分。

    2)打架、酗酒、吸烟、赌博、打麻将、偷窃、谈恋爱、违反考试纪律、辱骂教工、不听从管理人员教导、打击报复管理人员、偷看黄色书刊、录像、破坏公共秩序(如打饭插队、吵闹、起哄)等违反校规校纪者:

    a 情节较轻,受学校通报批评扣2分。

    b 受警告处分的扣3分,受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,受学校记过处分的扣5分,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。

    3)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,故意者给予处分并按处分级别扣分。

    1.3.5 生活作风方面

    1)仪表:

    a 衣冠不整(如穿拖鞋、背心、吊带衫、露脐装)入课室或公共场所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b 男生留长发、蓄胡须或剃光头,男女生染发或留怪异发型,佩戴首饰,每次扣2分。

    2)内务卫生:

    a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,每人次扣0.5分。

    b 教室值日不合格,值日生每人次扣0.5分。不参加劳动卫生,每次扣1分。

    c 破坏公共卫生(乱丢、乱吐、乱倒、乱涂、乱贴)视情况扣1-3分。

    d 将食品饮料饭菜带入教室内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3)违反作息制度:

    a 晚自习离开座位、课室、讲话吵闹,每次扣0.5分。

    b 午休时间或晚上就寝灯熄以后,在宿舍内吵闹、打扑克、收听电话、手机、MP3等,每次扣1分(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扣相应分)。

    c 晚归(晚上10:30以后才返回校园的)每次扣2分。

    d 夜不归宿每次扣5分。

    4)违反宿舍消防、安全的相关规定,在宿舍内吸烟,每次扣2分。

    5)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扣5分。

    1.4 凡以上评定范围或校纪校规中没有明文规定加、减分的事项,班主任可对照相关规定视情况审批加分、减分。

    2 评定程序和结果的确定

    2.1 操行成绩的评定

    2.1.1“学生操行评分表公布栏”是记载反映学生平时操行分加分、扣分情况的阵地,须在教室内张贴并保护好。

    2.1.2 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操行成绩的评定工作,指定专人每周给本班学生加分或扣分计算一次。每月末及期末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一次操行分。

    2.1.3 学生科不定期地抽查各班学生的“学生操行评分表公布栏”,对于未按规定加分、扣分的事项,审核后按规定给予更正。

    2.1.3 操行成绩的计算和操行等级的确定。

    1)操行总分大于100分时,按100分计。

    2)根据以下操行分数与操行等级之间的转换关系,确定操行等级:

    优秀:90分以上;良好:80—89分;

    合格:60—79分;不合格:60分以下。

    3)以六学期操行平均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操行成绩。

    2.2 操行评语

    操行评语属于学生操行评定的内容之一,是对学生一个学期来表现情况的综合评价。班主任在给学生写操行评语时,必须严肃认真,实事求是,根据学生在校的实际表现,对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客观、公正的评价,同时对学生提出今后的希望和建议。

    3 评定结果的处理

    3.1 操行成绩和评语经过学生科审定后,记入学生档案。

    3.2 犯有严重错误,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,该学期操行等级评定为不合格。

    3.3 操行评定结果是对学生进行奖罚和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
    3.3.1 操行分低于40分者,须通知家长来校签《守纪保证书》,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60分者, 取消就业推荐;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40分或者一个学期操行分低于0分的,劝其退学。

    3.3.2 毕业生操行评定不及格者,不发毕业证书,经过一年考察后,由用人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政工部门做出鉴定,对表现好的,可补发毕业证书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成都铁路技工学校

    2016.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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